时间:2020-06-22 10:23:52 浏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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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消息!
近日央行发布大额现金管理办法,七月一日起由河北省开始,10万元以上的转账,不论是公转私还是私转私都将成为重点监控目标。
各位老板和会计一定要注意!
敲黑板!本次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银发[2020]105号),领呈为您归纳重点如下:
一 、时间地点
试点为期2年,
2020年7月起,河北省开始试点;
2020年10月起,浙江省和深圳市开始试点。
二 、金额起点
1.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
2.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金额起点既包括单笔,也包括多笔累计,累计期间为一个自然日)
三 、监控手段
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需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其中提取大额现金时需要预约。商业银行同时会将相关信息上报至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
四 、严查规避
“10万才会被重点监控,我拆分成小金额不就行了吗?”
您想多了!
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规避监管、“伪大额现金交易”情形会制定防范措施,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
五 、现金追溯
试点行统筹考虑人民银行冠字号码数据集中要求与大额现金监测要求,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起点以上存取业务的信息与现金实物的冠字号码相关联、可追溯。
说白了,就是起点以上的现金存取,每一张人民币实物的冠字号码要与存取业务信息相关联。比如谁取的,什么时候取的,在哪儿取的,谁存的,在哪儿存的,什么时候存的。
六 、信息共享
加强自身大额现金分析水平,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现金业务信息区分行业、用途、金额进行分析,掌握大额现金流向,预判大额现金业务风险。在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和严格规范信息用途的前提下,与相关部门交流、共享信息。
这个与相关部门交流共享信息,也比较有震撼力,前段时间已经看到有些地区开展税警银三方合作,通过监控纳税人银行账户,交由税务部门进行稽查。
七 、地区侧重
1、河北省:侧重于房地产行业,尤其是邢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
2、浙江省:侧重于批发零售、房地产销售、建筑、汽车销售行业,重点关注取现环节的真实性和后续的使用情况。
3、深圳市:侧重于对利用个人账户进行经营性收支行为管控,细分个人账户经营性收支来源与用途,以及监测境外人民币现金业务情况。
八 、个人报告
选择试点地区适宜地市,探索从部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入手,推动该部分个人主体报告一定金额以上现金收入的交易性质、交易金额等信息。
九 、推向全国
这个政策的意义,是为建立大额现金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也就是说,通过三省市试点,总结积累经验,然后推向全国。
十 、具体影响
不影响正常、合理的用现需要。
有专业人士表示,这个大额现金管理只限于对现钞存取的管理,银行转账,包括公对公、公对私、私对私,仍由《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年第3号)规范。
更清晰的了解本次大额现金管理办法,可参考下图。
领呈在此提醒各位客户朋友,当前银行、税务已信息共享,税局如有需求,获取私人账户的资金变动信息不在困难。建议各位企业老板切勿再用私人账户与公司对公户之间频繁资金往来,不可再使用个人银行账户隐藏公司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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